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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度桃園市民撕除違規廣告物獎勵計畫


114 年度桃園市民撕除違規廣告物獎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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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桃園市民撕除違規廣告物獎勵計畫

計畫名稱:「撕除小廣告 好禮多重送」

計畫目的:為鼓勵桃園市民隨手撕除違規廣告物,共同維護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藉由兌換獎勵品及舉辦抽獎的方式引民眾積極參與違規小廣告清除工作,提升市容環境品質。

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計畫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獎勵規定:

  • 市民於本市發現違規張貼廣告物,將其撕(清)除並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送本處所屬各區中隊進行兌換,各區中隊依違規廣告物秤重核發獎勵品及摸彩券,各區中隊地址及聯絡方式詳如附件二。
  • 本計畫所稱市民係指本處員工以外者,且依法不負有清理本市違規廣告義務者,若有違反者將不予獎勵。

兌獎方式:

  • 第一重獎勵

市民每撕除兩公斤廣告物(約200張A4廣告紙,如含鐵絲、木板等均不計算重量)可兌換50元等值商品(如50元超商禮券乙張、市民卡儲值50元等等值獎勵品),未達兌換標準之重量由各區中隊核發重量登記券(採四捨五入計算至0.1公斤),待累計達兌換重量後再予發放。

  • 第二重獎勵

市民每撕除兩公斤廣告物除可兌換獎勵品外,可再兌換一張摸彩券,填妥基本資料後投入各區中隊摸彩箱即可參加當年度抽獎。

  • 上述50元等值商品(超商禮券、市民卡儲值)及抽獎獎品經費,擬由本處114年度預算「環境衛生工作-環境清潔維護」科目業務費項下核實支應。

抽獎活動:預計於115年3月31日前辦理公開抽獎活動,獎品及數量詳如附件一。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本處得隨時補充公布,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附件一、桃園市民撕除違規廣告物抽獎活動獎品

 

獎項

內容

數量

頭獎

液晶電視或其他等值獎品

(市價約3萬元)

3

二獎

平板電腦或其他等值獎品

(市價約2萬元)

5

三獎

智慧型手機或其他等值獎品

(市價約1萬元)

10

普獎

家電用品或其他等值獎品

(市價約5千元)

20

 

 

 

附件二

 

區中隊

聯絡電話

地址

桃園區

03-3027566

桃園市桃園區永佳街88號

中壢區

03-4379628

桃園市中壢區華美一路90號

八德區

03-3632415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208號

平鎮區

03-4573264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62號

楊梅區

03-4853304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4樓

蘆竹區

03-3526354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2-2號2樓

大溪區

03-3884988

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5號2樓

龜山區

03-3503877

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龍潭區

03-4796726

桃園市龍潭區大順路565號

大園區

03-3866360

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1號3樓

觀音區

03-4734873

桃園市觀音區中興路360-1號

新屋區

03-4861197

桃園市新屋區下埔里東興路2段870巷20號

備註:

1.請民眾將小廣告分類收集:紙類(資源回收物)PP塑膠板(一般垃圾)

2.民眾兌換提貨券視為個人其他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故請民眾兌換時,請務必攜帶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