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發佈日期:2023-12-19 | 點閱率:62442 |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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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置處長,承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局長之命,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處長二人,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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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研考組: 勤務之調配、督導、考核、研考、為民服務、環保志工運用及其他綜合性環保業務等事項。 |
二、市容維護組: 市容環境整頓、環境清潔維護、違反環境保護法規案件罰鍰收繳、移送強制執行及教育訓練等事項。 |
三、資源回收組: 資源回收教育宣導、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源頭減量宣導與稽巡查、推動四大體系加強辦理資源回收、責任業者及販賣業者輔導稽查取締計畫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體系稽巡查等事項。 |
四、設備保修組: 各式環保清潔車輛、機具汰換、維護保養、廢棄車輛查報拖吊保管等事項。 |
五、勞安健康組: 勞工安全衛生制度研訂及執行、職業災害預防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機械設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訓練、勞工健康管理及促進等事項。 |
六、勞工事務組: 勞動條件、勞資關係、勞資爭議、文書、印信、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採購、資訊、法制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等事項。 |
七、會計室: 置主任、科員、佐理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八、人事室: 置主任、科員、助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九、政風室: 置主任、科員,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