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滴水!我要檢舉!
發佈日期:2023-04-13 | 點閱率:2961 |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93年3月17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公告「建築物或土地定著物之冷氣機,其冷凝水或冷卻水未經適當管道排除或予以防治,致直接或間接滴落他人土地或定著物,經稽查人員勸導改善,七日內仍未完成改善者為污染環境行為」。爰此,違反本公告規定者,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處分。
二、倘民眾有冷氣機滴水之困擾,請向環保局(0800066666)報案,或通知當地環境清潔稽查中隊(原清潔隊)及復興區公所(清潔隊)前往查處,將儘速派員處理。
三、聯絡資訊如下:
桃園區中隊3381068
中壢區中隊4379628
八德區中隊3632415
平鎮區中隊4573264
楊梅區中隊4853304
大溪區中隊3884988
龜山區中隊3503877
蘆竹區中隊3526354
龍潭區中隊4796726
大園區中隊3866360
新屋區中隊4861197
觀音區中隊4734873
復興區民眾請洽復興區公所3821371。